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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局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受市委市政府表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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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2月11日召开的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,市教育局受到市委、市政府表彰,被授予“2008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”称号;同时,市综治委授予市教育局“2008年度基层系列平安创建工作先进单位”称号。
2008年以来,在市委、市政府和市综治委的正确领导和悉心指导下,市教育局加强组织领导,强化各种措施落实,充分发挥教育系统的优势,大力开展适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各类教育活动,全市教育系统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。
一是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制。年初,我局按照市综治委的工作要求,分析教育系统的综治现状,有针对性地制定了2008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意见,调整充实了教育系统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,召开了各中小学校负责人会议,传达全市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。并与各中小学签订了2008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,要求各学校层层签订责任书,一直签到了教师一级,各级都明确了目标与责任。
二是加强管理,健全制度,完善防范机制,增强整体防范能力。为了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,我们根据“打防并举,标本兼治,重在治本”的综治方针,既积极主动配合公安、政法部门的专项治理工作,又挖掘内部潜力,强化内部管理,建立起预防长效机制,对重点部位实行重点监控,随时做到大事有人抓,小事有人管。一是机关和各学校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,如门卫制度、节假日值班制度等,并制定了奖惩措施。在春节、“五一”国庆等重大节假日,特别是奥运火炬传递以及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的抗震救灾期间,我局要求各学校实行24小时领导值班制度,对重点部位专人守候,确保学校安全稳定无事故。这些制度的完善,使学校的各项管理步入了规范化、科学化、法制化的轨道,做到事事有章可循,处处有人管理。二是进一步完善群防群治网络。局机关、市直学校根据综治要求和自身特点,注重物防技防有机结合,重点突出人防优势,进一步充实完善学校保卫科、护校队等组织。同时增加投入,对学校的图书室、财务室、实验室、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,建立安全文明责任区,增添物防设施,整改安全隐患,实行专人负责专人守护。2008年由于各学校领导重视,强化了管理责任制和安全工作责任制,学校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,维护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。三是突出抓好学校的安全工作。我局和各学校均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,并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,实行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,安全工作常抓不懈。各学校还经常性地抓好校内校舍消防、卫生饮食等安全工作,加大了师生安全常识教育,使抓安全工作就是抓发展、抓效益、抓质量、抓稳定的观念深入人心。通过这些有效的措施,有力地提高了学校的防范能力,各部门各部位的安全守护做到了全天候、全方位、不失控,确保了学校教育教学、生活秩序的安全稳定。
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创建“平安校园”活动,创建工作成效显著。创建“平安校园”,既净化了师生的生存环境,增强了人们的安全感,又通过广大师生参与创建活动,规范自己的言行,养成了文明守纪的良好习惯。近年来,我局认真贯彻市综治委有关文件精神,按照《淮安市关于开展“平安校园”建设的实施意见》的要求,扎实开展“平安校园”创建工作。一是我局和各学校均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,并制定了年度创建规划,做到与其他工作同研究、同布置、同落实。二是加强共建,治理好周边环境。遵从属地管理原则,我局及各学校自觉接受所在地综治机构的的督促检查,积极参加综治会议和有关活动,按时报送各种材料。并积极配合公安、工商、文化等有关部门,治理校内校外周边环境,在师生中广泛开展争做“四有”新人的活动,为学校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。三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,着力美化、绿化、净化校园,倡导积极健康、向上的生活方式,使校园成为一个大教育场,营造一种“校园无小事,处处皆育人”的良好文化氛围。我局与市综治办联合表彰了102所创建“平安校园”工作先进学校,促进了创建工作的积极开展。(宣传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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